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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2021年处级领导干部届中调整及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2021-05-25 15:00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优化换届以来处级领导班子的运行状态和干部队伍结构,按照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我校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处级领导干部届中调整及选拔任用工作。为做好本次处级领导干部届中调整及选拔任用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坚决完成巡视整改工作任务,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处级领导干部队伍,为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原则。坚持“五突出五强化”。

(二)坚持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原则。贯彻落实全省高校年轻干部培养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处级领导干部年龄结构,加大培养发现选拔优秀年轻处级领导干部力度。

(三)坚持干部队伍总体稳定原则。本次届中调整只对处级领导干部岗位进行局部调整,对缺额处级干部及时选拔任用。

三、组织领导

成立处级领导干部届中调整及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长:王自力

副组长:宁晓明 史顺良 陈先宏

员:纪延光 杨雪英 郑利军 汪守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负责届中调整的日常事务与协调工作。

四、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一)民主推荐

1. 谈话调研推荐

在全校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范围内开展各批次处级领导干部人选谈话调研推荐,同时在各教学单位范围内进行本单位业务型处级领导干部人选谈话调研推荐,教学单位谈话调研推荐参加人员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内设机构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和部分教师代表等。

2. 会议推荐

综合考虑谈话调研推荐情况以及岗位要求、班子结构等,结合处级领导干部届中考核情况,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

在全校范围开展各批次处级领导干部人选会议推荐,同时在各教学单位范围内进行本单位业务型处级领导干部人选会议推荐。全校范围会议推荐参加人员为校领导、全体中层干部、市级以上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各教学单位会议推荐参加人员为全体教职工。

党委组织部对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和综合分析,向届中调整及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二)组织考察,开展凡提四必

学校党委常委会根据处级领导干部届中考核、民主推荐、日常了解、干部年度考核、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提出相关岗位预备人选考察方案。属于选拔使用的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学校党委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由党委组织部开展凡提四必

(三)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各岗位拟任人选

(四)任前公示

(五)发文任命

(六)任职谈话

(七)到岗任职

五、届中调整及选拔任用工作日程安排

本次届中调整及选拔任用工作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另行通知。

六、有关事项

(一)本次届中调整及选拔任用所涉及的干部任职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均截至2021430日。

二)对辞去现职仍在专职党政工作岗位的干部,另行分配工作。

三)自愿转为专业技术岗位的干部,享受以下待遇:任职满一届(三年)的提供三个月学术假和一年按新岗位标准的三分之一补贴工作量;任职满两届(六年)的提供半年学术假和连续两年按新岗位标准的三分之一补贴工作量;任职满三届(九年)及以上的提供一年学术假和连续三年按新岗位标准的三分之一补贴工作量。补贴时限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学术假期间,由本人提出学习进修计划,相关单位负责其进修期间的管理和考核。

七、纪律与监督

此次届中调整及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和学校党委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坚持原则,加强监督,严格标准程序。民主测评与民主推荐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确保届中调整及选拔任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风清气正。届中调整及选拔任用工作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如发现工作中有跑风漏气、弄虚作假、打招呼拉选票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党委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必要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工作要求

(一)此次处级干部届中调整及选拔任用工作是我校深化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也是深入推进江苏海洋大学内涵建设的需要。广大处级领导干部要从学校事业改革发展的大局出发,自觉服从组织安排。

(二)届中调整及选拔任用工作期间,所有处级干部必须坚守原有岗位,切实履行职责,在与新任干部完成交接前,原岗位各项工作职责由原任干部全面负责。新任干部须在发文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分管(联系)校领导报到,并在一周内完成有关工作交接。需要进行离任审计的干部,要服从学校统一安排,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本方案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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